[危險架駛]急煞釀禍遭判刑十個月




基隆市一名男子,日前開車回家,嫌前車速度太慢,閃大燈,對方還不讓道,竟然超完車後­緊急煞車,造成後方車輛追撞在一起!事後車主提告,男子辯稱,為了閃躲小狗才緊急煞車­,幸好車主的行車記錄器,還原整個過程,成了最佳鐵證,讓故意煞車的男子,最後被以公­共危險罪起訴,求刑10個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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